从住建部官网了解到,明年2月1日起,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将按照乙级的标准核定。
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甲级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指标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变化后的指标将变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
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决定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2月1日起,审查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申请时,对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企业是否履行监理义务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2日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是杜绝“挂证”现象的一记重拳,此外,中小型监理企业将是受益者,甲级监理企业的申请门槛变相降低了,这也顺应了“淡化资质”的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