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16〕38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为持续推进“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确保冬季施工和“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定于2016年12月中下旬开展全省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各地针对冬季施工和“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特点,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6〕53号)要求,对照工作目标考核表,检查各市州按照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目标情况。并结合事故指标、监督规范化考核情况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市州进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各级考评主体考评工作的开展和考评的符合性情况,严肃查处考评结果与现场施工情况明显不符等行为。
(四)各市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打非治违”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地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清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消除监管体制不顺和监管漏洞等情况。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市州按照省厅《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七)落实《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情况。一是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查处“挂靠”执(从)业资格证书,“无证”“假证”上岗等行为。二是检查对工程项目违规提前押证和拖延放证现象。
(八)2016年第三季度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九)其它重点工作。一是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情况。二是检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二、 督查安排
(一)督查准备。请各市州结合我厅督查内容,立即组织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进行自查和考核,认真做好受检准备工作。根据督查内容和自查、考核情况准备书面总结材料,按照《2016年第四季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内容逐项填写,并整理好相应的文件、通知、通报和工作台帐备查。
(二)实地督查。在市州自查的基础上,对市州进行实地督查。
1.座谈。督查组召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科室、站办负责人座谈会,了解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情况。
2.查阅资料。根据督查内容,督查组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工作台帐,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一线监督人员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情况(查阅监督记录,了解一线监督人员日常监督、记录不良行为及其它监督执法情况)。
3.抽查项目。通过网上平台抽取、巡查发现确定4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今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项目为零及考评结果不实的县市区。其中所辖县市中不少于1个项目、园区项目不少于1个。督查项目纳入各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抽查符合率范围。
4.反馈意见。检查完毕后向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督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5.跟踪督办。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交办,并跟踪督促落实。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书面上报省厅建管处。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市州和企业,我厅将集中约谈相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并列入差别化管理名单。
(三)监督规范化比对考核。督查组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及市场行为等进行督查的同时,结合监督规范化考核的要求,对监督机构和人员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现场比对考核,比对考核分数占考核分数的50%。
(四)督查通报。根据督查和考核情况,下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和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假日值班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本次督查将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开展,受检市州和县市区明确1位同志负责联络工作。抽查项目采取随机扫街方式确定。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有关书面总结材料、2016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含市本级、县市区)报省厅建管处,联系人:李煌,联系电话:0731—88950062,邮箱:jstjgc@126.com。
附件:2016年第四季度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