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办〔2015〕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永州市房产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4〕154号,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切实贯彻执行。
同时,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层级考核制度,结合《规定》和《规程》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3〕83号),重点核查一线监督人员监管信息录入、规范化监管以及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等情况,着重抽查监督机构对一线监督人员的月度绩效考核走过场、考核结果与项目现场监督实际脱节出现“两张皮”等情况,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建质〔2014〕153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4〕154号)
3.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