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明电〔2014〕16号
2014年12月29日早上8点,北京市发生"12.29"清华附中坍塌重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0死亡、4人受伤。29日晚7点30分住房城乡建设部紧急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王宁副部长通报了近两个月发生的五起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陈政高部长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对“12.29”事故做出的“尽快查清原因,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
陈政高部长就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出四项措施,一是对发生5人较大事故的,住建部将派员赶赴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之内不得承揽新业务;三是对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责成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住建部对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的查处进行挂牌督办,主要督办事故查处时限是不是符合要求,事故处理是不是合法合规、是不是有力度,事故查处情况要在中国建设报上公布。
陈政高部长对建筑施工安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将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承担起监管责任,特别是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职责,如果失职,将受到相应责任追究。二是要分析发生事故的深层次原因,要对症下药,逐一理清、逐一解决。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用重典,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断然措施解决问题。四是这次会后,各地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北京"12.29"事故教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建筑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损害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代价。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迅速将住建部"12.2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到企业、到项目、到个人,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各地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立即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清理辖区内包括各类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私人规模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中要突出重点,对非法违法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要坚决停工,强化对深基坑和高切坡、外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监控,切实督促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从严从快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一律停工整改到位,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的严重不良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做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或处罚建议。对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严肃查处,重典治乱。让肇事企业和个人付出应有代价、产生切肤之痛,该吊销资质的坚决吊销资质,该降低资质等级的坚决降低资质等级,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坚决吊销执业资格,该责令停止执业的坚决责令停止执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岁末年初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地要严格督促企业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全面彻底排查各类施工现场隐患,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厅近期将对各地安全生产排查情况进行督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