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14]18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省建筑业协会,有关建筑业企业:
2014年3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取得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61号)。目前,我省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有近两万人完成了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选修课网络教育学习系统已于2014年8月5日开通。为加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将加快继续教育的各项组织工作,及时将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和“湖南建筑信息网”上予以公布。为提高延续注册申请审批效率,对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尚未领取《湖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网上公布的继续教育情况对人员的延续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即受即审。我厅随时受理各市州上报的延续注册审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积极指导和督促所属企业优先组织注册有效期到期或即将到期人员(特别是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及时申请延续注册。同时,要切实加强服务,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及时上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