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安[2011]2号
各市州安全认证中心、各一级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2010〕149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的有关要求,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以下简称“省安全认证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49号”和“湘建建[2010]228号”等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直接向省安全认证中心申请省级安全认证。
二、申报时间
省安全认证中心于2011年7月15日开始受理省级安全认证申报资料。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申请省级安全认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表》(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自评汇总表(附件二)。
4、企业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证明材料复印件。
5、《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达标验收意见、企业对每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自评汇总表》(附件四)。
6、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7、企业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手册。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全套资料目录(具体资料企业留存备查)。
(二)申报资料要求:
1、提交申报资料时,需提供《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表》和《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2、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资料统一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装)。材料为复印件的,应随带原件在提交资料时备核。
四、工作要求
1、各一级企业应组建专门的安全认证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有序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认证工作。
2、各一级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项目底数,确保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投入到位。
3、扎实开展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并主动向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达标验收(阶段性评定)申请,确保项目达标验收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4、对达不到申请达标验收(阶段性评定)条件的项目,企业应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由安全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证明材料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开(完)工日期、安全监督机构名称、达不到申请达标验收条件的具体原因等。
5、认真做好安全认证资料的准备工作。
6、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认证流程图(附件五)。
附件:附件一至附件五
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二0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