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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监理工程师、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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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监协〔2010〕第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我省监理人员十分缺乏的问题,加强我省监理人员的管理,保持监理人员基本素质,经省住建厅同意,我会将组织开展湖南省监理工程师、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机构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和培训由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认定发证由省住建厅负责;湖南省监理员考核培训和认定发证由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
        二、考核认定范围
       (一)2004年6月30日前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湖南省监理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湖南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人员;
       (三)2004—2010年参加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
       (四)从事工程建设工作10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 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人员。
       三、考核认定条件
       (一)湖南省监理工程师
        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1~3中之一的,且同时符合4、5的均可申请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除外)。
        1、2004年底以前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参与过3个以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或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代建)工作;
        2、2004—2010年参加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各科成绩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80%以上;
        3、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累计从事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或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代建)等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无《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5、近三年(2007年—2009年)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湖南省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从业。最多可申报二个专业:所学专业为第一专业,已从事过的专业为第二专业。
      (二)湖南省监理员
       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能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除外)。
       1、 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湖南省监理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湖南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人员;
       2、无《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3、近三年(2007年—2009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申报考核认定材料
       1、《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凡1995年以后学历证、2002年以后高级职称、2004年以后中级职称的均应提供网上下载打印资料;
       3《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湖南省监理员培训结业证书》、《湖南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
       4、参加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网上下载);
       5、完成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从事监理的,提供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考核认定程序
       1、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考核认定材料需按上述顺序装订,单位进行审查同意后,填写《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4)(附件一式两份);
       2、所有材料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报审,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企业再统一报省建设监理协会;省直、中央在湘和外省在湘备案单位直接向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3、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考核;
       4、考核结果报省住建厅审批后,上网公示和公布;
       5、经考核认定合格者,需参加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的从业培训,方能取得湖南省住建厅颁发的《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六、申报、考核时间及要求
       1、各单位应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及纸质资料)报送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逾期不办理);
       2、各单位要严格要求,按程序做好申报、核验、审查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企业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资格。
       3、考核认定工作至2010年11月30日结束。
       七、其它
       1、原持《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人员在本次考核认定中不达标的,但符合监理员标准的人员,可由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核发《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2、新证发放前,原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加盖 “此证正在考核认定之中”的字样印章)在考核认定期间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3、新证发放后,原《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湖南省监理员培训结业证书》和《湖南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同时作废;
       4、今后,湖南省监理员由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每年组织培训考试录取,省监理工程师从参加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或具有工程技术(含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中录取。
      联系电话:0731-84446302、84895131
      邮箱:hnjlxh@163.com
     资料送达地点:长沙市解放中路114号步步高维修站三楼(出省住建厅大门口往西约60米)

附件1: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申请表
附件2: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申请表
附件3: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考核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4: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申报汇总表
附件5:湖南省监理工程师、湖南省监理员考核认定材料申报时间安排表

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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