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2010〕7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及《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建建〔2007〕328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湖南新弘福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等第59批的4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对湖南创业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等第19批的75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进行了审核。经审查、审核和公示,35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7家企业不符合发证条件;62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13家企业不符合延期条件,现予公布(见附件,请从湖南建筑信息网或湖南建设网下载,部分审查合格企业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录入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专业人员监管信息系统的,待录入工作完成后发证)。
附件 1.湖南省第59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2.湖南省第19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表
湖南省建设厅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