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李志远等590名同志“全国优秀建造师”称号的通知
建协建[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协建[2009]2号文《关于评选全国优秀建造师的通知》精神,经各地区、各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推荐,全国优秀建造师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授予李志远等590名同志“全国优秀建造师”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坚持科学发展观,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和骨干带头作用,为加快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优秀建造师名单
中国建筑业协会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