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须知
一、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资质申请报告(市州企业须由市州建管部门统一申报)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附件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全部内容的复印件(新设立企业免);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设立企业免)。
2、代表工程业绩(新设立企业免)
(1)《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
(2)已完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复印件;
(3)已完代表工程的监理规划复印件;
(4)已完代表工程的监理总结复印件;
(5)已完代表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3、注册监理工程师
(1)注册监理工程师复印件(按证书注明的工作单位认定);
(2)身份证复印件;
(3)非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完整的调动手续。
(4)已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但未注册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调出、调入或解聘、聘任手续
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须按规定提供原件核实无误后方予受理。
二、省管企业审批手续
凡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的省管新设立企业需向我厅提交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及申请设立工程监理企业的报告。其他资料按照上述要求办理。
厅政务中心 电话:0731-8895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