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资质申报须知
附件: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资质申请表(点击下载)
一、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单位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检测试验单位资质证书》(新开办企业免);
(五)《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六)单位负责人及专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七)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试验人员及技术工人职称证书、岗位培训证书;
(八)主要检测设备清单及场地证明;
(九)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测试验标准、技术规范规程、检测试验方法以及既往检测试验记录资料等。
以上复印件资料须由市州建管部门或相关初审部门核验原件并签名负责方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受理
由省质监站受理并负责初审,办公地址:建设厅综合楼三楼检管科,联系人:刘建美,联系电话:0731-2213414;
三、省管工程检测机构办理工商注册前置审批手续
凡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的新开办工程检测试验机构需向我厅提交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及申请设立工程检测试验机构的报告,经我厅建管处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申报资料。
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电话:0731-88950145